关于火灾报警控制器(联动型)产品 CCC证书变更通知


各CCC证书企业:

根据7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》(2019年第36号)精神,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(GB16806)已不再开展CCC认证。我中心原颁发的火灾报警控制器(联动型)CCC证书需尽快开展证书换发工作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1、原火灾报警控制器(联动型)CCC证书应拆分为火灾报警控制器CCC证书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自愿性认证证书各1张。两张证书应同时使用,产品铭牌标志应分别满足GB4717和GB16806标准的要求,产品应继续加施CCC标志和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。

2、持有火灾报警控制器(联动型)CCC证书的企业,应针对该CCC证书在网上认证系统中申报获证后产品变更,将产品名称由“火灾报警控制器(联动型)”变更为“火灾报警控制器”,产品执行标准中去除GB16806,我中心直接为其换发火灾报警控制器CCC证书。

3、与此同时,各企业可根据自身意愿,凭原火灾报警控制器(联动型)产品型式试验报告,向我中心申报“新增产品扩大”,我中心直接为其颁发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自愿性认证证书。

4、以上工作我中心均不收费,不再安排工厂检查及产品检验。

5、对于2019年9月1日前,仍未向我中心申报火灾报警控制器(联动型)CCC证书获证后产品变更的企业,我中心将暂停其持有的火灾报警控制器(联动型)CCC证书。

6、有关后续产品铭牌标识管理要求:

自原火灾报警控制器(联动型)CCC证书换发为火灾报警控制器CCC之日起,不得继续使用“火灾报警控制器(联动型)”的名称。

另:有关不再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CCC标志管理问题,请参见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35号公告《认监委关于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相关产品过渡时期标注CCC标志工作安排的公告》(http://www.cnca.gov.cn/xxgk/ggxx/2018/201808/t20180820_56843.shtml)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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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8-07